霸凌並非創新
科技的宗旨是改善人們的生活。我們稱之為創新,但這本質上是一個不斷探索如何讓事物變得更好的過程。另一方面,霸凌是指大型企業利用法律威脅和恐嚇手段來阻礙創新,使人們的生活變得更糟。

科技的宗旨是改善人們的生活。我們稱之為創新,但這本質上是一個不斷探索如何讓事物變得更好的過程。另一方面,霸凌是指大型企業利用法律威脅和恐嚇手段來阻礙創新,使人們的生活變得更糟。
本週,Perplexity 收到了來自亞馬遜(Amazon)的強硬法律威脅,要求我們禁止 Comet 用戶在其平台上使用他們的 AI 助理。這是亞馬遜首次針對 AI 公司發動法律攻勢,這對所有網際網路用戶而言都是一種威脅。
在過去的 50 年裡,軟體一直是一種工具,就像用戶手中的扳手。但隨著代理 AI(agentic AI)的興起,軟體也正成為勞動力:一種助理、一名員工、一個代理人。
法律明確規定,大型企業無權禁止用戶擁有扳手。今天,亞馬遜宣稱它不認同您擁有僱用勞動力、擁有代表您行事的助理或員工的權利。這並非合理的法律立場,而是一種霸凌手段,旨在恐嚇像 Perplexity 這樣具顛覆性的公司,阻止我們為改善人們生活所做的努力。
對用戶選擇權的威脅
亞馬遜試圖禁止您使用自己的 AI 助理在其平台上購物。他們試圖阻止的是:您要求您的 Comet 助理在亞馬遜上尋找並購買商品。如果您已登入亞馬遜(Comet 中的憑證僅安全儲存於您的設備上,絕不會儲存於 Perplexity 的伺服器中),Comet 助理會快速為您找到並購買商品,為您節省處理更重要任務的時間。或者,您可以要求它比較選項並購買最符合您需求的商品。Comet 用戶非常喜愛這種體驗。
亞馬遜理應樂見其成。更便捷的購物意味著更多的交易和更滿意的顧客。但亞馬遜並不在乎。他們更熱衷於向您投放廣告、提供贊助結果,並透過向上銷售(upsells)和令人困惑的優惠來影響您的購買決策。
我們如何得知?執行長 Andy Jassy 上週才向投資者表示:「這一切都帶來了非常不尋常的廣告支出回報」,他吹噓道(47:50),並在同一次會議中承認:「我們也正在與第三方代理進行對話,並預計未來將與他們合作。」(41:38)。
再讀一遍這段話。亞馬遜想要消除用戶權利,以便現在能銷售更多廣告,並在未來與旨在利用用戶的 AI 代理合作。這不僅僅是霸凌,簡直是瘋狂。
每家零售商都應推崇商品行銷的藝術與科學,即商家在購物過程中創造令人愉悅的顧客體驗。但將消費者體驗與消費者剝削混為一談是非常危險的。用戶需要他們可以信任的 AI,他們需要的是代表他們而非代表其他任何人行事的 AI 助理。
用戶代理的未來
用戶代理顧名思義:就是用戶的代理人。它們與爬蟲、擷取工具或機器人截然不同。用戶代理是您的 AI 助理——它擁有與您完全相同的權限,僅在您的具體要求下運作,並完全代表您行事。
輔助型 AI 正日益成為全球經濟、各行各業以及每個人個人權利與能力中極其重要的一部分。我們認為,提高公眾對用戶代理所面臨問題的認識至關重要。
用戶代理若要實現其真實目的,必須具備以下特質:
1. 私密性。 您的 AI 助理必須與您本人無異。當 Comet 助理造訪網站時,它是以您的憑證、您的權限和您的權利進行造訪。(它也無法執行您無法執行的任何操作)。出版商和企業無權根據用戶選擇哪種 AI 代表他們而歧視用戶。用戶必須擁有選擇代表他們的技術的權利。隱私權和選擇自由皆依賴於此。
2. 個人化。 您的用戶代理是為您服務的,而不是為 Perplexity 服務,當然更不是為亞馬遜服務。幾十年來,機器學習和演算法一直是大型企業手中的武器,被用於投放廣告並操縱您的所見、所歷和所購。大型語言模型(LLM)的變革性承諾在於它們將權力交還給了人民。代理 AI 標誌著一項重大的轉變:用戶終於可以重新掌握網路上體驗的控制權。
3. 強大。 您的 AI 助理必須具備完成任何對您重要的任務的能力。用戶有權選擇處於創新前沿的高效能 AI 代理。市場上的技術不能因為威脅到某些上市公司的廣告營收壓力而受到阻礙。AI 的未來,正如所有技術一樣,是為了服務人類。
Perplexity 絕不會被嚇倒
代理 AI 的興起提出了一個選擇。這項技術將賦能用戶掌控自己的數位生活嗎?還是它將成為企業操縱和剝削用戶的另一個工具?
Perplexity 正在為用戶權利而戰。人們喜愛我們的產品,因為它們是為人們設計的。用戶的選擇權和自由是我們所構建一切的核心。
也許這就是我們成為企業霸凌目標的原因。但亞馬遜不應忘記當初他們與我們規模相當、並對改變世界的產品充滿熱情時的模樣。他們也曾面臨恐嚇,並在每一種情況下都積極抗爭,以提供用戶更好的選擇。
亞馬遜也忘記了它是如何發展壯大的。用戶喜愛亞馬遜,因為他們想要價格低廉、送貨快速的優質產品。代理購物是這一承諾的自然演進,而人們已經提出了這樣的需求。Perplexity 要求享有提供此服務的權利。